内页banner

新闻分类

产品分类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企业名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姐

电话:0771-5665511

传真:0771-5665511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10层

网址:www.gxruizhen.com



关于工程造价的工程价款结算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关于工程造价的工程价款结算

发布日期:2021-01-25 作者: 点击:

1. 工程价格结算的意义

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已完成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发包人)收取工程价款的经济活动。

工程价格结算是工程实施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A工程结算价格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按完成工程量结算是工程价格的依据之一。换句话说,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越多,就越需要结算工程价格。因此,按累计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可以大致反映工程的进度,有利于对工程进度的把握。

B项目成本结算是加快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承包商可以尽快结算工程款,有利于债务的偿还和资金的回收,也可以降低成本。

C工程造价结算是评价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承包商来说,只有将工程资金全部结清,才意味着规避了经营风险,承包商才能获得相应的利润,从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2.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2.1项目资金计划(项目资金催收计划)及缴款申请单

根据合同的规定或业主的要求(雇主),如果项目资金计划(项目基金集合计划)开始前需要提交项目(每年初),公司的业务规划部门应当指导和协助项目管理人员准备并根据项目进度报告和报价(或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其中应使用作为项目(或年度)的收集计划。

根据合同规定或发包人(发包人)的要求,为每个付款期编制付款请求表(或统计报表、预算),并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审批。

2.2工程价的收取

预收项目资金:

按合同开具发票,缴纳税金,收取预付款,做好收款账。市政工程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其他省市的项目由项目管理(财务)人员负责,并及时向公司业务计划部和财务部报告。

总则:用料承包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0%,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重大项目按年度项目计划逐年垫付。

在满足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提前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未按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应在提前支付期限届满后10日内向发包人发出提前支付的通知。如果雇主仍未能推进项目付款要求接到通知后,承包商可能发送一个通知后14天内通知如果停止建设,用人单位应支付承包商的应付利息(利率计算按照银行同期利率)同意到期日期,并承担违约责任。

2.3施工图预算

市场部负责提供所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承诺、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或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等)。

施工图预算(结算)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业务计划部配合项目编制,项目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配合。

本项目负责提供有效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后已发布但已施工的原始图纸。

本项目负责提供设备图纸及厂家的相关说明和文件。

本工程负责提供经发包人(发包人)批准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会议纪要、工程联系方式等。

本项目负责提供甲方的资料收集记录及帐目,以及乙方的资料确认证明及帐目。

项目负责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记录、签证、验收证明等。

在公司业务策划部门的配合下,根据地图集编制、汇总施工图预算(结算),统计预算(结算)数量,建立账务。

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格、合同价格调整内容及索赔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广西工程造价咨询

本文网址:http://www.gxruizhen.com/news/556.html

关键词:广西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知识

最近浏览:

在线客服
分享 一键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