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解析:
根据第三条第二款可以看出,以上只要是涉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或者与项目有关的技术配套服务,必须进项招标具体金额由下位法规定,另外根据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明确了必须要招标的金额,即工程400万元以上必须招标,200万元以上看具体情况,设备材料200万元以上必须招标,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100万以内以上必须招标。
招投标法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解析:
此条明文规定不准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比如在实际施工中的材料完全具备一次采购的条件非要分批逐月采购的情况。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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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及十一条可以看出公开招标为一般常用的招标方式,在特殊的情况下方可采用邀请招标,而且邀请招标之前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另外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zhuanli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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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明文规定邀请招标不得少于3家并且均要符合条件,另外招投标法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同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在实际中有邀请招标了3家以上但是实际只来了2家的情况,此等情况应该重新招标。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另外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条规定 招标人不得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如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zhuanli、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解析:
此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泄露竞争对手的情况,包括投标人的名称,在我们日常的邀请招标中会有很多投标厂家打听其他厂家投标的情况,同时也有在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部分与本项目无关的商务条件,从而获得加分的机会,尤其在设备招标中指定元器件品牌更是常见,在电气招标中指定元器件为最普遍的一种方式。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