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章所列各项目的工程量均以施工图为准计算,其中:
1)砌筑按计算体积,以“10m3”为单位计算。
2)抹灰、勾缝以“100m2”为单位计算。
3)各种井的预制构件以实体积“m3”计算,安装以“套”为单位计算。
4)井、渠垫层、基础按实体积以“10m3”计算。
5)沉降缝应区分材质按沉降缝的断面积或铺设长度分别以“100m2”和“100m”计算。
6)各类混凝土盖板的制作按实体积以“m3”计算,安装应区分单件(块)体积,以“10m3”计算。
2、检查井筒的砌筑适用于混凝土管道井深不同的调整和方沟井筒的砌筑,区分高度以“座”为单位计算,高度与定额不同时采用每增减0.5m计算。
3、方沟(包括存水井)闭水试验的工程量,按实际闭水长度的用水量,以“100m3